Saturday, March 20, 2010

骂得比任何人都大声的三流政客,敢不敢照镜子?


匈奴未灭/黄进发

《中国报》为报道总警长辞职的“与事实不符”新闻道歉认错,总编辑张映坤停职两周以示负责。比起之前内政部要总编辑辞职、否则吊销出版准证的传闻,这或许是“轻判”;然而,《中国报》错了吗?媒体人应该怎样解读这事件——小心驶得万年船?

媒体有可能知道每一个消息都是真的吗?不但不能,而且真假未定的消息有时一样有新闻性;因此,我们不能因为消息不正确就判媒体失职。真正的关键在于媒体如何处理新闻。

第一个问题是:《中国报》有没有尽力求证?行内的消息是《中国报》的消息来源极为可靠;但是,专业做法要求媒体向新闻当事人求证,让当事人有机会对消息——尤其是负面消息——作出反应。这是所谓“回应权”(right of reply)。《中国报》在这一点上显然对慕沙哈山并不公平。如果慕沙哈山受访而否认,那么《中国报》在报道传闻时至少可以同时表达他的否认,甚至以其否认作为标题,迂回突出他辞职的独家消息。

第二个问题是:为什么《中国报》不这么做?一个说法是《中国报》因为时间问题联络不上当事人,在新闻竞争的压力下大胆冲刺,结果栽了跟斗。果然如此,《中国报》的急于求功就需要受到批判。我以为比较合理的另一个可能是:《中国报》怕求证的结果会被逼腰斩该则新闻,因而不惜铤而走险。这个问题的背后其实就是马来西亚缺乏媒体自由的大图景:媒体人在政府主管单位(内政部)面前根本不能平起平坐,因为后者通过出版准证控制了报章的生死。媒体人与官方的关系,因此不能是平起平坐摆事实说道理,而是斗智角力。

第三个问题是:《中国报》的消息来源是不是真的有误?技术上来说,我们要等到3月25日警察日时看总警长还是不是慕沙哈山才能确认。如果总警长是在4月25日辞职,那么中国报的消息是失实还是失准?说到底,我们怎么知道,真相不会是:中国报消息正确,然而消息曝光让当事人改变现实,使消息变成错误?到现在为止,内政部长已经承认,慕沙哈山任满不续,会由他人替代。

在正常、媒体享有自由的社会,媒体应该怎样反应?公众可以要求媒体有更高的准则,譬如说掌握了白纸黑字才爆料;然而,假如《中国报》的确取得了白纸黑字的辞职信副本,该报敢像异议部落客拉惹柏特拉(Raja Petra Kamarudin)一般公告世界、让部长、总警长因为说谎而更难堪吗?在出版准证还存在一天,这样的情形就不可能发生。事实上,在这个背景下,内政部如果以封馆来“刑求”《中国报》透露消息来源,《中国报》守得住新闻专业伦理的机会有多高?

《中国报》报道不专业的问题当然不能回避或纵容,但是,报道是不是失实,恐怕需要独立调查,而不是由另一方当事者(内政部)来调查审理;而如果报道真的失实,要怎样惩处,也不能在媒体随时担心阵亡的前提下讨论。

因此,我们在看到《中国报》(不予当事人回应权)犯错的同时,也必须看到《中国报》没有不认错(报道失实)的本钱这个残忍的现实。因此,我们可能永远不知道《中国报》有没有报道失实的真相。这个又是谁的错?骂得比任何人都大声的三流政客,敢不敢照镜子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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